孙杨禁赛几年(如何看待孙杨暴力抗拒药检)
孙杨禁赛几年,如何看待孙杨暴力抗拒药检?
不要被“标题”蒙蔽了双眼,身正不怕影子歪,这是国外媒体惯用的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和伎俩,孙杨作为世界记录,奥运会记录的保持者是靠着自身的实力而不是药力。这次的维权行为做的非常好,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还维护了国家的形象。针对有外媒报道“孙杨对抗药检人员或将终身赛”一事,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今日在微博已经晒出律师声明,称此前IDTM公司三名工作人员对孙杨进行赛外反兴奋剂检查,检查人员来历和证件不足,而且检查过程存在多项违规操作。该不实报告随之被提交至国际泳联。此后,国际泳联举行了听证会并做出裁决,认定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看看连最官方的国际泳联都出来辟谣了,所以大家不要在道听途说了。
孙杨是世界泳坛的超级巨星,各类大奖拿到手软,可以说是咱们国家当今乃至以后的游泳第一人,他的荣誉更多的是拼出来的,在泳坛里泡出来的,孙杨由于常年在水中泡着手上的指纹已经泡的没有了,所以说每个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日复一日的坚持和努力,想一想要是孙杨只在某个比赛里拿过大奖也就算了,可是孙杨坚持了这么多年拿过这么多荣誉难道全是靠兴奋剂嘛!
这件事情不由得想起伦敦奥运会上澳大利亚的霍顿故意诽谤孙杨,导致孙杨状态失衡丢掉冠军。后来孙杨又重拿冠军一举打破质疑,也让沃顿闭嘴道歉。可以说这是某些西方国家典型的卑鄙手段,就是见不得咱们好,他们巴不得孙杨被禁赛呢,就算不禁赛也会影响孙杨的状态,反正他们肯定不会吃亏的。
虽然孙杨的确有些负面新闻,可他的能力和实力是被大家认可的,这件事情关乎到中国形象的问题,可以说孙杨做的一点毛病都没有,正确维权,不给他人故意诽谤的机会。
某些外国人总是这样,总认为他们高人一等,他们的都是真的,其他人尤其是亚洲人的荣誉都是不正当竞争,各种打压和讽刺。其实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加油,用自己的实力,用冠军给这些无事生非的家伙一个狠狠的巴掌。
已委托律师向瑞士联邦法院上诉?
孙杨被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以未能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规定,也就是所谓“暴力抗检”为由,作出了对他禁赛8年的处罚决定,这对于孙杨本人和中国游泳运动来说,应该都是一个打击。
现在,唯有上诉且只有成功,才能让孙杨重回赛场,中国泳坛才不会损失一员大将。孙杨在得到结果后的第一时间,就向外界公布了要上诉到瑞土联邦法院,那他的胜算究竟有几何呢?
我打算从事件的经过回顾、上诉成功的难度和上诉的可能取得成功的理由等几方面来加以分析。
事件的经过回顾2018年9月4日,国际泳联(FINA)所委托的国际兴奋剂检测与管理公司(IDTM)的一行人到杭州孙杨的住处对其进行赛外反兴奋剂药检。
从公开的资料显示,这一行人实际只有一人(杨冰柔)是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官,而另两人则是杨冰柔临时找来的帮手。在完成血液采集后,孙杨发现了另两人,也就是杨冰柔所称的血检官与尿检官不具有相关资质。特别是其血检官黄林芬女士所持有的护士资格不能在杭州从事采血行为,因此认为其采集血样无效,不同意其带走。
孙杨在取回血样过程中打碎了一个血样保险箱,被认为是“暴力抗检”的表现。
其后,国际泳联于2018年11月19日在瑞士洛桑举行了听证会,但参与检测的三名检测官均未出庭,只有主检测官以look方式参与了听证会。
听证会后,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于2019年1月3日做出裁决,认定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当初对孙杨的兴奋剂检测无效,孙杨无违规行为。
可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却将此案上诉至到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指控对象包括孙杨和国际泳联。
这次上诉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孙杨败诉,被禁赛八年。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审结的案件有上诉成功的先例吗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裁决后,孙杨可以上诉到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如果该法院推翻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裁决,孙杨就有翻案的可能。
不过,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却并不会审查对案件本身的的判决是否合法合理,它只审查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仲裁程序是否合法,也就是只对仲裁院进行仲裁时,仲裁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有管辖权、仲裁当事人的平等和听证权是否受到侵犯或者是有否违反瑞士公共政策等几方面加以裁决,如果发现仲裁院在以上方面有问题,才会撤销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仲裁结果。
正因为这们,我们查阅了最近十多年来的当事人不服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裁决而上诉的案件,发现仅为6例获得了撤销,比例仅为7%,看起来是极低的。
所以,孙杨上诉成功的难度看起来很高,必须要找到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裁决过程中的程序违法才有机会“翻案”。
那么,孙杨有上诉成功的可能吗?我们都希望孙杨上诉能成功。当然,这需要孙杨的律师团队做出正确的安排,并找到有力的“翻案”证据。
从目前一些法律界人士公开谈到的可能证据来看,孙杨是有可能成为那成功的7%中的一员。
当晚参与孙杨兴奋剂检测的血检官并没有相应的资质,并且事实上血检官完成了抽血的行为,CAS未传唤其到场询问。尿检官同样没有资质,且愿意到听证会上作证,但CAS却拒绝其出庭提供证据。
如果这一条,律师团队能很好利用,是有可能达到效果的,毕竟,“证人没有到庭提供证据”恰恰是符合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程序不符”其中的一条。
当然,随着孙杨律师团队的运作,应该还能找到更多的相关证据,让我们静静的期待。
希望孙杨能挺过这关,我们还期待他在东京奥运会上再次夺金呢!
是否一旦禁赛基本宣告游泳生涯结束呢?
规则是约束人的,当你不想被规则约束,付出代价是迟早的事。孙杨抗检,关健在于为何要让其抽了血样才抗,如果一开就抗,根本不让其抽血,就不会发展到暴力抗检砸血样。孙杨历经检查何止百数十次,一切规章流程都是熟知的,一开始让其抽血样,就表明孙杨认可了对方的资质,否则作为一名泳坛大腕,是绝不会乖乖配合挽袖亮胳膊让其抽血。为何又反悔了,其中内幕外人永远蒙在鼓里。当然孙杨给出的理由是对方无资质,但这缺乏说服力,如果一开始就以对方无资质拒检,结果会不会更好一点,至少不会落下暴力抗检砸血样的恶果,但偏偏孙扬就这么做了,联想到孙杨亚运乱穿衣的任性,只能惋惜的说,一个人不可能永远任性下去,迟早会付出代价的。
国人应该主观看待?
孙杨何去何从我不知道,没有眼见为实,不好妄加评判。真相这种东西从来都是被捏来捏去,你所看到的只是你能看到的。我们都是旁观者,还是最不清楚来龙去脉的那一类。不管真相是怎么样,我依然深爱着我的祖国。民族自信本就不应该被附加在某个人或某一类人身上。一石激起千层浪,比起这个重磅消息 ,有些东西似乎更应该得到重视……
孙杨被禁赛事件?
孙杨被裁决禁赛八年,裁决当日立刻执行。
这件事,毫无意外地在朋友圈、微博掀起了广泛热议。
孙杨事件在大众媒体持续发酵,旷日持久,这一次判决也没有新证据被曝出。倒是大众传播中一些观点的异化,呈现出边缘化的态势,混淆视听,让笔者无法理解。
目前,大众传播圈的值得商榷的观点主要是:
1 我不喜欢孙杨。
2 孙杨素质太差,没有修养。
3 如果姚明遇到孙杨这种情况,姚明会表现出怎样的高情商举动?
4 孙杨出言不逊,用词不当,他凭什么代表国家,凭什么煽动民族情节。
但是,这四个被炒热的观点对于孙杨事件本身,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认为:这只是孙杨事件在大众传播领域进一步发酵的垫脚石而已,我们去关注孙杨事件,首当其冲应该考虑的并不是这些个人的情绪表达。
真正应该关心的是:孙杨是否得到了公平、合法对待。
无论是从人类角度、国家角度、体育角度、游泳圈角度,还是个人角度来说,我们看待问题可以带着自己的个人情绪,但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要做的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去看这一次裁决是否存在有力依据,真正触犯法律或者规定的人,是不是得到了应该得到的处罚。
新华社的报道把问题说得很清楚,短短四段话,让我们明白孙杨事件目前的结论是怎样的: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秘书长马修·里布28日宣布,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上诉国际泳联决定一案,三名仲裁员一致同意:
当时对孙杨进行反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人员符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而孙杨对自己破坏反兴奋剂取样的举动未能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且孙杨不能因单方面认为反兴奋剂取样程序不合法而破坏取样。
因此,法庭认为孙杨违反了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并考虑到这是他第二次违反规定,决定支持世界反兴奋剂机构针对国际泳联判定孙杨无过错的上诉,裁决孙杨禁赛8年并立即生效。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在上诉时提出2-8年的禁赛期,CAS最终裁决的禁赛期是8年。同时,CAS认为,由于没有证据表明孙杨在2018年9月4日抗检之前有任何服用兴奋剂行为,因此孙杨在CAS裁决之前的所有比赛成绩仍然有效,包括2019年7月的光州世锦赛。
为了便于传播,这四段话被网友们做了精编,浓缩成四个字“暴力抗检”。当然了,官方的真正说法,其实是“孙杨不能因单方面认为反兴奋剂取样程序不合法而破坏取样”。
在这句将孙杨盯“死”在历史柱上的话语之前,还有一句话,那就是“当时对孙杨进行反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人员符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
这句话才是孙杨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真正分歧所在。
孙杨认为,对他进行反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人员“缺少相关的资质证明和授权”,在这一点上,国际泳联认为孙杨并未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直接一句话:“当时对孙杨进行反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人员符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
客观来说,这句话实在太轻了。也违反了公平和公开的原则。
为什么这么说呢?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认为检查人员符合规定,所以孙杨的质疑就是有问题的,甚至不用去回应孙杨质疑的具体内容。这,难道没有霸权的嫌疑吗?
作为规定的制定者和监督者,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没有足够的理论或者证据,来证明自己派出的人员合规、有资质、有授权。
作为案件的裁决者,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同样没有给出足够的法理支撑,来证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这一次我们轻飘飘地让孙杨事件一笔带过,就让孙杨这样接受禁赛八年的裁决,那我们会不会在将来,也成为孙杨这样的“被裁决者”呢?
我担心的是,考虑到巨大的“质疑成本”,我们今后或许不敢质疑。即便敢质疑,我们也不敢做出任何捍卫自己正当权利的举动了。
我们都是成年人,我虽然在文章开头说到我们不应该携带情绪去做出表达,不应该偏离事件中心去做任何“抗拒”的行为,但是试问在座的每一位网友,当我们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那位自媒体作者所想象的体育巨人那样,从容地做出高情商表达?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此刻,我们并不是在捍卫孙杨,也不是在捍卫一个我们已经很不喜欢的体育明星,而是在追问:一个人究竟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人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并没有清楚的认识,我对它的认识也不够,但是在公开的权威媒体报道中可以知道,这是一个拥有较大权利的机构。
任何一场比赛结束后,这个机构有权利派出人员,对刚刚拿到优异成绩的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测,判断其是否服用兴奋剂。
这没有问题,包括孙杨在内的任何运动员,都会接受这样的检测。我们尊重这个机构行使合法的权利,这个机构的证明,某种程度上,也能让每一个运动员的成绩站住脚,也能让每一个体育领域更加干净和公平。
但是,当这个机构派出的人员可以不具备资质,不具备授权,那这就存在着权利滥用的可能。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权利对此进行观点表达,甚至在合规的前提下,表达“抗拒”。
暴力抗检,这四个字的罪名如果要成立,那么首先,这一次检查应该是充分合法的,我所说的合法,其实就是网友说了很多次的程序正义。
笔者认为,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不能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也不能只做出言简意赅的判决,却不给出足够的法理支撑。
某种角度来说,孙杨代表不了任何人,代表不了任何国家,他禁赛不禁赛,其实是他个人的事情。但是,当我们卸掉情绪客观看待孙杨事件的时候,我们应该跳脱出孙杨禁赛这简单的四个字,去思考孙杨这样的个体所经历的遭遇,会不会在今后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遭遇。
我不给任何人站队,但是孙杨事件还有太多谜题没有解开,孙杨被禁赛八年的裁决,既不能服众,也没有足够的法理支撑。
作为裁决机构,拿出服众的道理和证据,是基本义务;
而作为每一个地球人,执着地去追寻公正公平是否真的存在于孙杨事件,是生而为人应该有的自觉。
这既是自保和未雨绸缪,也是在尽己所能地让这个世界更公开公平一些。
再返回来看朋友圈里那四个传播泛滥的观点,我且不说情绪化、肤浅,只是在关注的重要性和顺序上,它们理应先让位于公平。很多事件能够被大众知晓,继而掀起大众的讨论,这是时代的进步。一些有意义的、多角度的、有逻辑的讨论,也确实在让这个世界更进步、更合理。但是这一次孙杨事件,大家的力量提前分散了,指责孙杨情绪裹挟公众的人,其实自己的情绪已然失控。为什么不先把最重要的问题解决,再去讨论旁枝末节,再去宣泄个人情感呢?
所以,当下咱们还是集中所有力量,先把公平问题追问清楚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