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比尔打架,你认为有谁比本华莱士更厉害?
兰比尔打架,你认为有谁比本华莱士更厉害?
谢邀。
在NBA这个具有72年历史的联盟中,最不缺乏的恐怕就是硬汉了,在我的印象中就多次爆发了球场冲突,当然最著名的当数奥本山宫殿事件,我记得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回家看体育新闻的头条就是这次冲突,在这次冲突中最重要的不仅仅是球员与球员之间的斗殴,还有球员与球迷之间的斗殴,因为暴打球迷,阿泰斯特被禁赛73场,停发所有薪水,损失高达499.5万美元。杰克逊被禁赛30场,杰梅因·奥尼尔被禁赛15场。因为奥本山宫殿事件臭名昭著,这个名称发展为NBA群殴的代名词之一。
本·华莱士当时作为当时活塞队的球员,也是奥本山事件的主角之一。本·华莱士拥有强壮的身体,以铁血著称,但在NBA,斗殴光有强壮的身体是远远不够的,在NBA斗殴,他的前辈兰比尔仿佛更胜一筹!当年兰比尔在联盟,那真的是所有人的噩梦。当时联盟有这样一句话广为流传“看见兰比尔在篮下最好放弃进攻,因为你很可能为此配上受伤的代价”。虽然这句话有些夸张,不过能够看出兰比尔在当时是多么的臭名昭著。当他宣布退役后,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就连乔丹都忌惮的男人,他有多狠可想而知。
仅从打架技巧上来说?
NBA是一个激情四射的地方,这里的球员基本都是肌肉横飞的壮硕男人。在NBA里身体对抗极为激烈,在这种激烈对抗下,发生摩擦斗殴在所难免,在NBA中也有很多打架高手。其中因为奥本山宫殿事件而本熟知的阿泰是知名度最高的高手。其实在NBA里,真正的高手绝对不只阿泰,有不少绝对比阿泰厉害,但他们比较低调而已,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位
1、詹姆斯约翰逊
要论打架,他可以说是现役NBA第一人。他叫詹姆斯约翰逊,在热火打球,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要是说打架人家是专业的。詹姆斯约翰逊在打篮球之前专门练习格斗,其实他们家就是格斗世家,除了一个表妹不是黑带其他都是黑带。
在20岁不到就拿到了空手道黑带,还打了MMA,打出了22胜0负的战绩。在此之外,他还参加了21场自由搏击比赛,都以胜利告终,非常厉害。詹姆斯-约翰逊是一名前锋球员,身高206厘米 体重111.1kg,身体素质出众,爆发力惊人还是练过的,谁都不想招惹他。
其中在热火和猛龙比赛过程中还出现了火爆的一幕,在第三节猛龙队的一次进攻中,伊巴卡和詹姆斯-约翰逊发生肢体冲突,两人还秀起了拳击,两人在争抢位置时纠缠在一起,伊巴卡先是打了一下詹姆斯-约翰逊的手臂。
后者随即还以直拳,直击伊巴面门,
伊巴卡随即还以老拳,两人一个回合后鸣金收兵,詹姆斯-约翰逊小胜。最后裁判通过看回放把两人统统驱逐出场。
阿泰斯特以恶汉形象闻名于联盟?
先看二人对比:
阿泰斯,又叫慈世平、野兽等,身高2.01米/6英尺7英寸,体重111公斤/245磅,司职小前锋,
生涯主要成就,2010年NBA总冠军 2004年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奖 2004年NBA全明星 两届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阵容(2004;2006) 两届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二阵容(2003;2009)
格林,又叫大嘴,身高2.01米/6英尺7英寸,体重104公斤/230磅,
生涯主要成就,3届NBA总冠军(2015;2017-18) 2016-17赛季NBA最佳防守球员 赛季NBA最佳阵容第二阵容(15-16、17-18) 3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阵容 3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
两人同样都是以防守著称,所不同的是阿泰斯特是有名的死亡缠绕,强如皮尔斯、科比、詹姆斯都吃过阿泰斯特的铁拳。而格林更多的是在科尔的体系中依靠出色的协防能力展示自我。这就意味着阿泰斯特和对方球员有更多的身体接触,相对应的也就产生了更多打架的可能。
一起来回顾下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奥本山宫群殴事件“”,2004年11月19日步行者与活塞队的比赛中,罗恩·阿泰斯特躺在技术台上,一名球迷向他泼洒啤酒,导致阿泰斯特情绪失控。阿泰遂冲上观众席暴打球迷。斯蒂芬·杰克逊跟上,也暴打球迷。球员见状加入战团。因为暴打球迷,阿泰斯特被禁赛73场,停发所有薪水,损失高达499.5万美元。杰克逊被禁赛30场,杰梅因·奥尼尔被禁赛15场。活塞这边也有球员被禁赛。挑起和参与事端的球迷也受到了相应处罚。因为奥本山宫殿事件臭名昭著,这个名称发展为NBA群殴的代名词之一。
纵观格林的职业生涯,只有2017年9月28日,勇士主场迎战奇才。比赛进行到第二节还剩19.5秒时,德雷蒙德-格林在篮下争抢篮板时被布拉德利-比尔打到脸部,之后拉扯球衣,两人紧紧抱成一团摔倒在地,而这件打架被拉开后也仅仅是比尔球衣被撕破而已。
格林在整个职业生涯更多的是利用喷垃圾话去挑衅对手,每次都是差点打架,所以这就是网友叫他大嘴的原因!
纵观两人的对位,发生矛盾的仅有一次,2016.1.6日湖人主场迎战勇士,在第三节结束前4分41秒,格林跟阿泰斯特发生了正面冲突,阿泰斯特在防守格林背身单打的时候用了小动作,他把手放在格林腰部骚扰他,结果成功激怒了格林。格林使劲甩手臂挣脱,而慈世平则把胳膊架在了格林颈部,双方冲突一触即发。好在裁判迅速介入,这才避免冲突升级。
阿泰斯特是1979年出生,格林是1990年出生,这场比赛时候阿泰是37岁高龄,而格林是26岁。年轻人的冲动或许已经被阿泰隐藏的很深了。
但是我们可以假设下,发生奥本山宫殿事件时阿泰斯特是25岁,如果25岁的阿泰碰到25岁的格林,我觉得冲突发生后,脾气更为火爆的阿泰有可能会结结实实的胖揍一顿格林,毕竟野兽的称呼是有来头的。
球迷福利,1997年3月12 76人VS公牛全场高清录像(艾弗森晃乔丹,AI 37分,乔丹23分,皮蓬31分),需要的朋友关注我下,然后发私信“艾弗森”,免费发放。
生涯为何只有5次被驱逐出场?
套用五月天《你不是真正的快乐》里的一句歌词:“你不是真的那么莽,你的凶恶只是你涂上的保护色!”
作为公牛王朝第二次三连冠的三巨头球员之一,“大虫”罗德曼给人的印象是一副放荡不羁、不易接触、容易炸毛的浪子形象。在乔丹的纪录片《最后一舞》中,罗德曼丝毫不介意外界对自己的评价,毫无保留地将过往那段放荡的历史呈现在观众面前。罗德曼真的如镜头里塑造的那么不堪吗?恐怕未必如此,事实上,论球商,罗德曼可以说丝毫不必那些历史级名宿差。
罗德曼在1986年第二轮第27顺位才被活塞选中,这个起点,可以说相当的低。一般来说,这种顺位的球员,逆袭的可能性非常非常低,需要付出的努力远非长人可比。对于二轮靠后顺位的球员,球队签下他们,主要看中了他们的廉价,不会着力培养,不给球员和上场时间的保证,相当于让球员自生自灭。
这种情况下,这类起点的球员,很早就意识到竞争的残酷性,他们会逼着自己,去做“讨好型”人格的球员。即,像猎物一样时刻紧盯球队的需求,像苦行僧一样打磨自己的,像石缝里的苍松一样汲取养分、野蛮生长。他们很清楚,如果做不到这一切,那么,等待自己的就只有被淘汰的命运。
所以,在活塞,哪怕只是一个青涩的小年轻,罗德曼早早地学会了坏孩子军团的那一套,凶横的防守,不知疲倦的奔跑,守住每一个篮板。罗德曼知道自己并不擅长进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有一技之长,让教练不得不用自己。这就是罗德曼在早年就下苦工打磨防守技术,特别是篮板和卡位的原因所在。
在NBA,防守专家们,无一例外地都有自己的一套绝活。他们都有相似的共性,要么脏,要么阴,要么狠。总而言之,如果你想做一个低调谦逊斯文的防守人,在那个年代的NBA,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为了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好惹,球员们大多会从外形上下功夫。横练一身筋是最基础的要求,纹身、刺字、染发,带忍着发带等,每一个球员,都有自己的小妙招。罗德曼选择的是纹身和染发,这让他更容易成为全场的焦点。
罗德曼的蜕变,源于他从马刺时期开始,和流行天后麦当娜走到了一起。就像贝克汉姆与辣妹维多利亚,体育明星和娱乐明星的结合,多少都会受到后者的影响,在流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罗德曼着力打造自己放荡不羁的人设。在这个过程中,罗德曼收获了很多镁光灯,他开始尝到了甜头。
可以这么说,自从和麦当娜交往以后,罗德曼既是一个球员,更是一个演员。演员的最大特点是,懂得在适当的时间用适当的方式表现自己,争取最大的曝光。镜头之外,天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的。
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仅仅只有5次被驱逐出场。凶狠只是他的表象,聪明却是他的内里。人们只看到了他凶悍的防守,却往往忽略了他在关键时刻的克制,以及冲突发生的时候,及时置身事外的果断。甚至,有的球迷可能忽略了,在NBA,还有一种角色,我们叫他“巨星保镖”。他们在球队中的定位,就是为打架而生,发生冲突,第一个冲到前面,被驱逐,自然也是队内重要球员的挡箭牌。
很显然,从马刺到公牛后,罗德曼已经不仅仅是一名防守悍将,而是一名重要球员,球队更不需要他上前去“打”。
大块头有大智慧,面相凶恶的人内心也可能温柔似水。别被“演员”罗德曼的外表欺骗了。
请问有没有比下面这个NBA球星组合更黑的组合?
出个这样的阵容 我想问一句 兄台你是上场打球的?还是上场打架的?哈哈 这几个人凑一块想象一下就知道场上会发生什么。😂😂